“不忘初心紧跟党走,青春建功团员先行”。近日,共青团福建省委公布2017年福建省“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名单。经各地市广泛推荐、同步创建、评审考核、青年评议等环节,确定34个集体为“2017年福建省共青团员先锋岗(队)”。漳州市有3个集体上榜。其中,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漳州110”)获评共青团员先锋队、漳州市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获评共青团员先锋岗。云霄县七彩虹志愿队获评“2017年福建省共青团员先锋队”。该志愿队成为全省此次唯一获此殊荣的社会组织。
据悉,共青团员先锋岗(队)是由各级团组织命名的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休,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纪律规矩守在前”为基本标准,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此次认定的34个先进集体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攻坚克难、严守法纪,是全省广大青年理论学习的表率、岗位建功的标杆、担当奉献的楷模、遵纪守法的榜样。
团员先锋岗(队)创建、命名采取广泛推荐、同步创建、分级命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2017年创建活动与“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同步开展。
各级团员先锋岗(队)数量一经确定,将保持相对稳定,每两年进行新一轮创建、命名。(通讯员:张瑞勇 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