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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365】“好法官”黄志丽 12年扎根基层 百姓心中的最美基层法官
【 来源:漳州文明网 发布于:2014-12-31 14:28 】

    黄志丽,1972年出生,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走访近万名当事人,办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办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7%。先后被授予“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她处纷繁复杂民事审判第一线,扎根基层12年,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实践中摸索创新,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法官的亲和消弭当事人的隔阂,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总结出了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律、又符合群众需要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她心中的天平,一端端着人民,一端擎着良知。她叫黄志丽,20146月荣登“中国好人榜”。

她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一个敢于捍卫公平正义的人,一个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人。她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真真切切地把群众装在心里,勤勤恳恳地为群众解难事。她怀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社会责任的铁肩担当,把岗位作为奉献的舞台,将爱心延伸到庭外,在重塑道德基石中让群众认同法治精神。她就是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

(图片说明:庭审中的黄志丽)

精益求精公正办案,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黄志丽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信仰和孜孜追求身为人民法官,她永远在审理中比别人多想一点,在法庭外多做一点,在调解时多说一点。

刘翠花的父母2008年去世,翠花和哥哥刘大周为了一套房屋的继承权争执不休,诉诸法院。刘大周称房屋是祖父留下来的祖业,拆迁时祖父声明因大周年幼房屋暂时由父亲代表登记,日后仍由孙儿继承产权,现父母去世,房屋自然归他刘大周所有。

在确认了证据的真实性后,黄志丽仔细研究卷宗资料,发现原祖业房屋与拆迁安置后的房屋有近30平方米的面积差。于是她先后到相关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及建筑公司、银行等查找当年原始材料,因事隔二十年,查找难度很大。可黄志丽没有放弃,她细心阅读查找回来的这一卷卷字迹已经有些模糊的材料,不错过任何细节。在她看来,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从这些点滴做起。黄志丽发现这30平方米的面积差价是原、被告的父亲用积蓄支付的,这部分应当作为遗产析产。

查清事实后,黄志丽立即召集兄妹进行调解。在情与法面前、在证据面前,在黄志丽的耐心引导下,兄妹俩最终达成和解,哥哥取得房屋权属并补偿妹妹20平方米的差价。翠花说那些调查材料,让她看到了法官的付出与心血。殊不知,黄志丽连一顿热饭都没吃上,三天时间里马不停蹄地跑了10个部门查清了20年前的房屋档案材料,终于让这对吵了几年的兄妹找回阔别已久的亲情。虽然很累,但黄志丽感觉:值了。

2002年以来黄志丽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034件,调解撤诉率达94%,自动履行率达75%,无一重审改判,无一投诉上访,成为全市法院干警公认的办案能手。在黄志丽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坚韧不拔的执著信念、不懈努力的敬业精神。她审理的案件40%在立案三天内调解结案,确实无法调解的,总是争取时间尽快判决,当庭裁判率达70%

(图片说明:深夜加班的黄志丽)

她求真务实走进百姓,让群众享受便捷实惠

“法官有悲悯之心,才会对人民群众的困难感同身受,才能让冰冷的法律具有温度。”黄志丽这样想,也这样做。她秉承“一个亲人、一份关爱、一倍辛勤、一分欣慰”的“四个一”为民服务理念,到群众中去,在群众家门口开庭办案,把司法便民延伸到法庭外

        20126月芗城法院在南坑街道设立全省首个以全国优秀法官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黄志丽群众工作法得到推广。除每周定期进驻,只要群众有困难,不分白天黑夜,不分上班下班,她总是立刻赶赴现场。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其中涉老、涉妇、涉少等婚姻家庭纠纷达56.2%,社区诉讼案件下降了5.27%,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图片说明:黄志丽在法官工作室接待来访群众)

2013517日,随着第32位原告在庭外调解协议上签字,漳州某城中村居民告开发商因打桩房屋损害赔偿系列纠纷,终于圆满化解,32位居民在一年半的等待之后领取了20万元赔偿款。

事情还得从201111月份说起,漳州某房地产公司在紧邻某城中村的地块上开发新小区楼盘。打桩过程中因产生强烈振动和巨大声响,不仅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更使得多处民宅出现了墙体及屋顶不同程度开裂及装修受损等情况。居民多次与该地产开发商协调,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虽然开发商及时改变了打桩的方式,停止了侵害行为,但双方就赔偿问题进入持久的拉锯战。2013513日,因赔偿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受损居民情绪十分激动,聚集起来将开发商正在建设的小区施工现场围得水泄不通,甚至有人开始往工地里扔石头,强行阻止开发商继续施工建设,并要求开发商立即赔偿居民财产损失共计35万元。

情况紧急,接到诉前调解的请求后,黄志丽立即赶赴工地现场。她对居民们说:“你们放心,我今天来就是给大家一个说法的。”她一边安抚居民激动的情绪,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并引导居民代表到法官工作室调解,一边与南坑街道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让居民代表们先把围攻的群众叫回家,告诉他们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从黄志丽充满善意的眼神和话语中,大家选择了相信,并同意派代表到法官工作室向黄志丽说明这一年半以来的情况。

第二天,在炎炎烈日下,黄志丽一会儿跑工地,一会儿到居民家中,反复勘查,并走访了当事人,核实了居民们所述的事实。随后,黄志丽还联系了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专家对受损房屋进行勘验。专家们认为这种墙体开裂不影响结构,但要及时维修加固。当晚,黄志丽又连夜翻阅了大量的书籍,上网查阅房屋结构的相关资料。

第三天,彻夜未眠的黄志丽早早来到法官工作室,烧了水,多摆了些凳子。8点半居民们就来了,大家想听听黄法官的说法。黄志丽开始摆事实,讲道理,逐渐打消居民强行阻止施工的念头,办公室里开始有了缓和的氛围。这时代表中有人喊出了“我看过电视上对黄法官的报道,我们可以相信她。”在取得居民的初步信任后,黄志丽开始向居民代表分析打桩震裂的原因,比较多种打桩方法的利弊。讨论到中午,黄志丽还掏钱找同事为大家买了快餐,边吃边分析对房屋开裂原因进行举证的难处,分析诉讼风险。

    第四天,黄志丽开始找开发商协调。起初,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脸

20135月,黄志丽在施工现场协调案件)

色难看,冷言冷语,各种推诿,拒不让步,但黄志丽毫不气馁,更加坚定把石头捂热的决心。黄志丽凭着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一方面,要求开发商以诚信为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开发商和受损居民换位思考;另一方面,与开发商共同探讨打桩对居民住宅的影响,以及造成墙体开裂、受损等情况存在的潜在危险。开发商惊讶于这一位看似普通的女法官,竟然懂得这么多建筑知识,谈起来句句在理,句句直指问题要害。最终开发商不再有抵触情绪,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解决问题。当走出开发商的办公室,早已星辰满天,黄志丽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第五天,黄志丽将居民代表与开发商一起约到了法官工作室,在她不懈的努力下,案件开始有了转机。开发商答应尽快对受损的居民予以赔偿,居民看到开发商的诚意后,也同意进行调解。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经过反复协商与调解,赔偿金额终于敲定,黄志丽亲手将一份份款项交到了居民手上。

5天,化解了这一年半无法平息的事端,开发商乐了,居民也笑了。

如今,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还设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临时便民服务点,为众多家庭主妇及中老年妇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联合妇联、社区街道共同为群众带去多场法制讲座,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称赞。

她倾注真情关怀备至,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黄志丽经办的案件,都尽最大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社会效果。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她千方百计尽快公正解决;对当事人的困难,她伸出援助之手给予法外之爱,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她在化解恩怨的同时更努力唤起人间真情。

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伯,独自含辛茹苦将儿子拉扯大,老人把唯一的一间房产转给儿子,却因常年劳作患上风湿病,手脚严重变形,不能自理,儿子结婚后,老人遭到儿媳妇的嫌弃,被赶出家门,老无所养、老无所居。调解期间,黄志丽不仅为老人送去生活必需品,更不惧老人因风湿肿胀的手,帮老人打扫清理,让儿媳心生愧疚,一次次的走访、交谈,黄志丽以曾经父子相依为命、父爱的点点滴滴唤起了儿子的孝心,终于让老人真正老有所依。

一个因丈夫患上精神分裂饱受丈夫暴力的妻子,找到黄志丽要求判决离婚。离婚后这个家里年迈的公公婆婆、年幼的孩子如何能照顾好一个生活都无法自理的中年男子,这让黄志丽非常揪心。她多次联合妇联同志上门给那位妻子做工作,让她看清离婚后这个家与孩子惨淡的未来,同时黄志丽让一家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全家和乐融融的场景与公婆的挽留、孩子的不舍,让这个原本心生绝望的妻子再次有了将婚姻继续下去的勇气。

(黄志丽在法官工作室为当事人调解)

这样的例子在黄志丽经办的案件中不胜枚举,她希望每办一起案件,都能播撒下一颗种子,或遵法守法的种子,或和谐礼让的种子,或爱的种子,都能发芽成长,就是最大的欣慰。

年如一日的高强度办案,让她落下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白天忙于办案,晚上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她却从未向组织提出更换岗位的要求。2013年黄志丽当选为省人大代表,除了一天要审34个案件,还要接待慕名找她咨询的群众,晚上还经常抽空回访当事人。她说:要踏实办好每一个案件,才对得起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

十二年来,黄志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乡村社区,黄志丽用沾满泥土的双脚走上了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伟大征程。      

在中国文明网看到范作为的事迹后,网友留言评议说:

社会并不总是那么和谐美好,矛盾纠纷在审判工作中时有发生,而黄志丽却恰似一位使者,贴心坎儿的话语,接地气儿的微笑,她竭尽所能向每个黑暗的角落播撒正能量。

勤奋如你,徜徉于书卷之间,一盏清茶,几卷诗书,我愿学得你半分宁静;善良如你,以民为亲,奔忙于案里案外,不顾满身病痛,扎根在基层土地,我愿学得你半分执着;淡泊如你,心境澄明,不慕名利,来往于行行色色的人与案中,忘却宠辱,我愿学得你半分旷达。

她以柔情撑起一片护法的蓝天,她把群众当成亲人,用真情传递司法温暖;把公正视为生命,用智慧铸就正义防线;把奉献摆在首位,用行动诠释法律庄严。永葆忠诚,只因源于信仰。司法为民,让法律有温度。恪守廉洁,她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道德点评

她用至高无上的法律信仰,见证了人民法官的骄傲;用亲和司法的阳光,照亮了百姓的法治梦想;用无怨无悔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平正义的真谛,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这种“黄志丽式”的正能量,必将汇聚成奔腾不息的川流,驱使着我们不断追求正义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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