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出台深化学习宣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十项措施

来源:漳州文明网    2014-07-15 14:52:00   

7月4日,中院召开学习宣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推进会,研究制定漳州法院深化学习宣传黄志丽先进事迹方案,提出十项举措:一是召开黄志丽工作法研讨会,在《法槌之光》上开辟专栏,争取《福建审判》出专刊,进一步提升黄志丽工作法和黄志丽精神。二是开通黄志丽个人微博,及时更新黄志丽同志的办案、生活情况以及个人感悟等内容,积极与网友互动。三是在漳州中级法院、芗城法院官方微博及官方网站上开设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宣传专栏,刊发黄志丽的办案小故事、表彰决定、事迹报告稿等。四是筹划拍摄以黄志丽先进事迹为原型的微电影,组织制作班子,了解制作流程等情况。五是继续深化“向黄志丽同志学习,做群众满意的法官”活动,全力推进“争创群众满意法院,争当群众满意法官”活动,开展一次办案竞赛,年底召开“双争”表彰大会,制定全市法院先进典型培养长期规划,培养黄志丽式法官。六是拓展黄志丽工作法及黄志丽精神至基层末梢,在人民法庭掀起向“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学习新热潮;运用好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向黄志丽学习活动;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与巡回办案点、人民调解室整合创新,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等。七是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合作,与省法院宣传处加强沟通,在《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法制日报》等重点媒体,组织黄志丽先进事迹系列报道,增强影响力;与本地重点媒体加强合作,在《闽南日报》开辟“黄志丽法官释法”专栏等;与漳州新闻网、东南网、中国新闻网等网站合作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八是整理新案例、新做法等素材,进一步挖掘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九是制作黄志丽先进事迹专题片。十是制作黄志丽先进事迹画册。

 

(市法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