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单位挂钩市区社区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制

来源:漳州文明网    2016-08-09 17:30:00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市区社区创建水平,鉴于市直机关部分单位机构调整和单位办公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为优化挂钩单位与社区的资源整合,经市创城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调整市直机关单位挂钩市区社区(含公园、广场和车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制度,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日前,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单位挂钩市区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通知》,通知对象为:芗城、龙文区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对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挂钩单位要充分认识挂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自身优势,结合社区实情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指定一名领导亲自抓,并派专人具体负责,在当地区、街道的组织领导下,尽心尽力尽责,积极投入创建工作。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挂钩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社区,及时了解社区情况,配合社区重点抓好社区辖区内的“环境整治、绿化整治、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秩序、经营性场所卫生状况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市容市貌”等各项整治,并切实在人力、物业、财力上帮助挂钩社区建立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心理辅导站、志愿服务站及公益性宣传公告栏,不断提高社区创建水平。

   三、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挂钩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与所挂钩负责的社区衔接,并在所在街道的统一安排、统一指导下,根据具体任务、标准、内容和要求,在小区挂钩牵头单位的组织下,落实措施,认真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任务。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挂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单位挂钩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报。(漳州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