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建议

来源:漳州文明网    2016-06-06 14:11:00   

人民网65日刊文:“今年3月,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我国的环境污染正在进行一场‘上山下乡’,即工业污染正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乡村正经受着垃圾问题的重重压迫:白色污染,环境破坏,饮水安全,居民的身体健康……乡村垃圾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对于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笔者建议如下:

一:每县建一个垃圾发电厂。县政府配套下文,给各乡镇收集垃圾任务等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实施细则,让垃圾发电厂每天有足够的垃圾燃烧,保持正常运转,不会三两天垃圾多得很三两天少得很。二:村委与农民签订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协议,如一村3650人成年人,则每10人负责1天本环境卫生,一村划分10片区,村民抽签到哪一片区,村民可自己打扫,也可出钱雇人打扫,没打扫的,于行政拘留5天或由公安罚款。村民自己打扫,可以避免“村民交卫生费给村干部,被个别腐败的村干部‘吃’了,垃圾照常围村”的窘境。三:科技监控,予奖罚。每村设几个垃圾仍放点,竖个杆,在杆上贴上奖罚细则,在其上方再安装监控,在县整洁办建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监控中心每天8:00-9:00查看每一个垃圾扔放点,对未打扫的,通知村干部,村干部再转告村民,下午3点前未打扫的,予罚款50-200元,不交罚款的,予拘留。垃圾中转站和发电厂处安装监控,监管每镇垃圾收集状况,对收集少的乡镇人工巡查,根据不干净程度对镇领导处罚,年度卫生工作优秀的镇、村和个人予奖励。四:人工巡查,举报有奖。每个行政村3天人工巡查一次,根据不干净程度对负责当天卫生的村民处罚。未巡查到的,举报者发现的予奖励,偷懒的巡查员扣工资。(陈建智 漳浦文明办)